一、光盘母版刻录单位的设立,按《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关于复制单位设立的条件和程序审批。 鉴于目前国内光盘母版刻录能力过剩,今后一个时期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光盘母版刻录生产线和扩大现有生产能力的项目。更新原有光盘母版刻录生产线,应经省级音像复制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报新闻出版署审批。
二、光盘母版刻录单位凭音像出版单位和电子出版单位出具的新闻出版署同意印制的正式委托书(复印件无效),承接刻录母版业务。
三、严禁为非音像出版单位和电子出版单位刻录用于出版的光盘母版;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确需刻录非经营性的光盘母版,应向所在地省级音像或电子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母版刻录单位凭批准文件承接业务。
四、承接海外母版刻录业务,须要求委托人出具有关著作权的合法证明文件,并经委托人到省级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省级音像复制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刻录。
五、为充分发挥国内光盘母版生产能力,今后一个时期原则上不允许音像和电子出版单位到境外刻录母版。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所在地省级音像或电子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对提供未经批准的境外刻录的光盘母版,有关复制企业不得擅自承接复制加工。
六、光盘母版刻录单位必须建立承接、登记、检验、保管、发货等各项管理制度。对所承接的刻录业务须手续完备,并按规定查验委托证明并作详细登记。所有登记材料保管三年,接受管理部门的查验。
七、光盘母版刻录单位应参照《全国音像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要求,填报生产统计报表,并按规定时间报送省级音像复制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汇总,上报新闻出版署。
八、违反本通知的,由省以上音像行政管理部门《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1. 光盘产业---行业动态
  2. 政策法规---光盘制作
  3. 光盘百科---光盘制作
  4. 光盘制作
  5. 光盘刻录
  6. 光盘印刷-丝印-胶印
  7. 光盘加密
  8. 光盘复制
  9. 多媒体制作
  10. CD-R工艺---光盘制作
  11. 认识DVD---光盘制作
  12. 认识VCD---光盘制作
  13. 光盘关键字-baidu
  14. 光盘关键字-google
  1. dvd刻录软件nero
  2. dvd刻录盘质量
  3. 安踏广告
  4. emi百代唱片
  5. 光盘引导
  6. nero刻dvd
  7. dvd光盘制作
  8. 北京唱片公司
  9. 复制网页
  10. 广告设计与制作
  11. dvd刻录机2006
  12. 经典设计
  13. 最新唱片
  14. 中国光盘论坛
  15. 摄像头
  16. 企业宣传设计
  17. 光盘生产CD-R丝网印刷
  18. dvd视频刻录机
  19. protel99se多媒体教程光盘
  20. 广告牌制作合同